(更新)美和科技大學105學年美和科技大學「台灣之美」圖文競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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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更新(2016/03/14):
105學年圖文競賽題目由「屏東之美」更新為「台灣之美」,相關規定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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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辦理目的、預期效果:
一、為使本校學生認識台灣本地之美,關注周遭生活環境,涵養人文美學素養,並提升書寫與文創能力。
二、為鼓勵學生發揮攝影與文字結合的創作能力,透過觀察台灣自然環境之美,進而認識在地環境,並能共同愛護我們的生活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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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主辦單位:
通識教育中心、105學年四技新生中文閱讀書寫課程精進計畫執行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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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參加對象:
本校在學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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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截止收件日期:
中華民國105年5月31日(週二)下班前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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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比賽方式:
由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或105學年四技新生中文閱讀書寫課程精進計畫課程網站下載參賽表單,內容以能突顯台灣各地景物之美的照片與感言為主,照片拍攝時間以105年9月以後所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,不得一稿兩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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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報名方式:
將比賽報名表及參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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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:
美和校區北區仁發樓三樓 C3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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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評審方式:
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,評審結果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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玖、獎勵:
分組評審如下,但未達評審水準者,獎項得以從缺。
第一名1位:獎金3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第二名1位:獎金2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第三名1位:獎金1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佳 作3位: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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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、成績公佈:
比賽優勝名單公告於美和科技大學網站、通識教育中心網站、105學年四技新生中文閱讀書寫課程精進計畫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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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壹、其他:
1.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,一律不予退件,所有作品使用及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2.參賽者需擔保參賽作品確實享有完整之著作財產權,且無侵害第三人權利情事,入選者須繳交照片原始檔。
3.參賽作品須為原創,且未曾正式公開發表者,若有抄襲情形,經查證屬實,將追回獎金獎狀,並依據校規處分。